种称重仪器用校准砝码的移取装置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种称重仪器用校准砝码的移取装置,括底座,底座上设有滚轮,所述底座上固定连接有支柱,支柱上铰接有悬臂,悬臂括短臂和长臂,长臂端覆有胶垫,所述短臂的端部铰接有竖杆,竖杆上设有砝码钩,砝码钩为侧设有开口的平板结构,所述砝码钩与竖杆固定连接;所述长臂上开设有通孔,所述底座上还设有矩形柱,矩形柱上设有C形钩,C形钩端与所述矩形柱转动连接,另端可插入到所述长臂的通孔内;所述C形钩还具有突出部。本实用新型能够使得砝码移取方便不费力。 1.种称重仪器用校准砝码的移取装置,括底座,底座上设有滚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固定连接有支柱,支柱上铰接有悬臂,悬臂括短臂和长臂,长臂端覆有胶垫,所述短臂的端部铰接有竖杆,竖杆上设有砝码钩,砝码钩为侧设有开口的平板结构,所述砝码钩与竖杆固定连接;所述长臂上开设有通孔,所述底座上还设有矩形柱,矩形柱上设有C形钩,C形钩端与所述矩形柱转动连接,另端可插入到所述长臂的通孔内;所述C形钩还具有突出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称重仪器用校准砝码的移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柱为圆柱形柱体;所述支柱底部与底座上表面的连接处设有加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称重仪器用校准砝码的移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矩形柱上还设有挡板。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设备检定技术领域,尤其涉及种称重仪器用校准砝码的移取装置。 背景技术 在称重仪器的校准过程中,般会使用到砝码,而砝码的质量从到小依次不等,较的砝码在多次移取过程中是比较费力的。据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了种称重仪器用校准砝码的移取装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种称重仪器用校准砝码的移取装置,能够使得砝码移取方便、不费力。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种称重仪器用校准砝码的移取装置,括底座,底座上设有滚轮,所述底座上固定连接有支 柱,支柱上铰接有悬臂,悬臂括短臂和长臂,长臂端覆有胶垫,所述短臂的端部铰接 有竖杆,竖杆上设有砝码钩,砝码钩为侧设有开口的平板结构,所述砝码钩与竖杆固定连 接;所述长臂上开设有通孔,所述底座上还设有矩形柱,矩形柱上设有C形钩,C形钩端与 所述矩形柱转动连接,另端可插入到所述长臂的通孔内;所述C形钩还具有突出部。作为本实用新型步的方案:所述支柱为圆柱形柱体;所述支柱底部与底座上表面的连接处设有加筋。
作为本实用新型步的方案:所述矩形柱上还设有挡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称重仪器用校准砝码的移取装置,通过悬臂铰接在支柱上,铰接的位置使悬臂分为短臂和长臂,形成杠杆原理,对校准砝码的移取更加省力;C形钩的设置,使勾起砝码后的悬臂无需用人力将其保持砝码不落地,通过C形钩端转动,另端插入到长臂的通孔内锁住悬臂,使砝码悬空不落地,整体功能完善,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优选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步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所涉及的称重仪器用校准砝码的移取装置,括底座1,底座 1上设有滚轮,所述底座1上固定连接有支柱2,支柱2上铰接有悬臂3,悬臂3括短臂4和长臂5,长臂5端覆有胶垫6,便于手持且起到了防滑的作用,所述短臂4的端部铰接有竖杆 7,竖杆7上设有砝码钩8,砝码钩8为侧设有开口9的平板结构,所述砝码钩8与竖杆7固定 说 明 书 连接;所述长臂5上开设有通孔10,所述底座1上还设有矩形柱11,矩形柱11上设有C形钩12, C形钩12端与所述矩形柱11转动连接,另端可插入到所述长臂5的通孔10内;所述C形钩 12还具有突出部13,突出部13便于操作员转动C形钩12。在本实施方案中,先,C形钩12未转动连接在矩形柱11的端没有插入到长臂5的通孔10内,推动移取装置至砝码16位置,提起长臂5的端,短臂4下降,砝码钩8的开口移至砝码颈部17,再对长臂5施加向下的力,使砝码16悬空抬起,手持突出部13,转动C形钩12,将C形钩12未转动连接在矩形柱11的端插入长臂5的通孔10内,锁住悬臂3,使砝码步的,所述支柱2为圆柱形柱体,便于加工;所述支柱2底部与底座1上表面的连接处设有加筋14,增加了支柱2与底座1连接处的刚度。步的,所述矩形柱11上还设有挡板15,C形钩12未转动连接的端脱离长臂5的通孔10时,不会在矩形柱11上来回晃动。 本实用新型通过悬臂铰接在支柱上,铰接的位置使悬臂分为短臂和长臂,形成杠 杆原理,对校准砝码的移取更加省力;C形钩的设置,使勾起砝码后的悬臂无需用人力将其 保持砝码不落地,通过C形钩端转动,另端插入到长臂的通孔内,使砝码悬空不落地,整 体功能完善,实用性。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 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做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 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 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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