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砝码检定结果的有效期 标准砝码计量检定要对的计量器具给出检定证书,而检定证书中条重要的信息就是“有效期”。目前有些使用单位认为:“ 经过的计量器具只要在有效期内就应该是的,甚至认为在有效期内,计量器具如果发生了失准情况,检定单位就应该承担责任”,其实这都是种模糊的认识。笔者认为检定证书是计量器具经可以使用的种法制性凭证,标准砝码证书中的“有效期”是指检定证书的有效期,其表达的含义,是从加对计量器具管理的目的考虑,对使用单位下次检定时间的种提示,也是对计量器具允许使用时限的种约束。 通过这种有效期的控制,促使使用者对计量器具行周期检定,实现定期检查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是否在符合规定的状态,从而决定计量器具能否继续使用的管理目的。家计量检定规程对各种计量器具都规定了检定周期。检定印、证上的有效期,正是根据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标准砝码检定周期和具体检定日期签发的。如天平的检定周期为年,2006年5月30日对某- -天平实施了检定并,对该天平其签发的检定证书上的有效期就是2007年4月29日。这种“有效期”只证明计量器具已经,在给定的时间段内具有使用的合法性,而不是证明计量器具在这段时间段内计量特性都是符合规定的。事实上,任何--种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度在使用过程中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不仅来自;;人为的不正确操作,在运输、保管、使用中等各环节,因处置不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都可能造成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偏离规定的要求。如压力表的磕碰,衡器的搬动,燃油加油机在高频度情况下的使用磨损等情况,都可能造成计量器具失准。因此,对计量器具检定证书中给出的“有效期”的正确理解应该是计量器具合法使用的时间段和下次检定的后时限,而并非计量器具准确度的期。标准砝码经的计量器具,因使用过程中失去有效控制而引起计量器具计量特性变化,造成计量器具失准是常有之事。 为了在有效期内在用计量器具的性能准确可靠,维持其正常的状态,除按规定要求使用和加日常维护之外,使用者还需要有很多措施和方法加以控制。例如:ISO17025-2005校准检测实验室通用认可准则和ISO10012-2003都要求对在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行期间核查。所谓期间核查就是指“在两次检定期间(有效期内),通过核查标准所做的等精度的核查”。其目的就是对在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通过核查,验证计量器具的状态的维持情况,在核查中如果发现计量器具失准就应及时采取控制和改措施;又如JJG443--98《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中就明确规定:“在检定周期内的加油机示值需行使用中检查,加油站要配备有效期内的自校标准器行自校,发现量值出允许误差时,即请当地定点计量检定部门及时检定”,这都说明计量器具除规定行周期检定外,还必须在计量器具使用过程中采取核查、校验等有效措施加使用过程的管理,才能计量器具在准确的状态下使用;当然,上述核查和校验,只是为了发现和防止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计量性 能发生变化技术措施,不能等同于检定,也不能代替检定。
综上所述,标准砝码计量检定规程对计量器具检定和检定周期的规定,是根据计量器具设计原理、结构、计量特性并在标准条件下正确使用,通过试验和统计数据而确定的用以检查计量器具是否在准确状态下使用的种带有法制性的技术措施和检查的时间间隔。由于计量器具在实际使用中环境条件、使用的频繁程度、操作者的技能等因素差异很,检定单位对经的计量器具并不可能其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就定能保持状态。笔者认为标准砝码检定证书是计量器具经允许使用的凭证,这种凭证具有法制性效力,检定证书中给出的“有效期”是指证书作为法制性的凭证的有效时间和对下次检定时间的提示,而不是计量器具在此时间段内定能保持的承诺。检定证书中给出有效期的作用是要求使用者按规定行检定,以实现对计量器具计量特性定期检查和控制的需要,也是对使用者按周期执行计量器具检定的-种法制性约束。 标准砝码检定证书模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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