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计量院公正性声明 a) 本院(中心)全体人员不受任何来自于商业、财务、行政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具有独立行使检定、校准、检测和检验工作的权力; b) 本院(中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预检定、校准、检测和检验结果; c) 本院(中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为客户服务的检定、校准、检测和检验结果; d) 本院(中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从事与检定、校准、检测和检验有关的产品开发活动。 e) 本院(中心)开展各项工作的法律责任均由院承担。 注明:我司标准砝码均送于上海市计量院行质量检定。送检产品*可以达到计量院的要求。质量保障,格实惠。 标准砝码送检计量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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