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润砝码公司反商业贿赂约定 (1)、供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需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友贿,需方经发现初步可靠证据或线索的,无须等待司法机关查证、定罪,即有权做出如下选择:1、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且自需方通知供方之日起的10日内支付;或者2、需方有权立即解除双方之间存续的全部合同,供方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10日内退回需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需方的全部损失,需方损失难以计算的,双方同意按相应合同总金额的20%计算需方损失。 (2)、前款所述贿,括任何形式的财物或可变现财物的机会。其中,财物括但不限于金钱和实物,也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等。提供可变现财物机会,括但不限需供双方合作关系存续期间或合作终止后年内,供方或供方关联公司向需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友或任何其委托的三方,提供股权或承诺提供股权的机会。 反关联交易约定: (1)、供方承诺:合同自签署生效至合同存续期间,需方公司内与本项合作具有直接联系(括与项目存在业务经办、审核审批或能施加重影响的各种联系)的工作人员或其亲友未在供方或供方关联公司持股或委托三方持股。前述三方,括经需方工作人员委托代需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友持股的任何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本款所指持股,并不以需方工作人员的持股比例达到控制目标公司为限。本合同签字生效之前已经予以公开的关联关系除外。 (2)、供方违反前款承诺的,需方有权做出如下选择:1、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且自需方通知供方之日起的10日内支付;或者2、需方有权立即解除双方之间存续的全部合同,供方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10日内退回需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需方的全部损失,需方损失难以计算的,双方同意按相应合同总金额的20%计算需方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