砝码需要的程序与流程.客户询盘: 般来说,客户在下正式的PurchaseOrder之前,都会有相关的OrderInquiry给业务部,做些细节上的了解。 二.报: 砝码对于产品的报主要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装要求、所购产品数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方式有: 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业务部应及时回复客户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装规格及柜型等,并发出ProformaInvoice给客户做正式报。 三.订单/签约订货: 砝码贸易双方就报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行协商洽谈,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 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格、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份。 四.下生产订单: 得到客户的订单确认(PurchaseOrder)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五.业务审批: 砝码业务部收到订单后,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 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如金额较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审批。合同审批之后,将PO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程员跟。 七.砝码下达生产通知/备货: 备货,是公司根据合同或证规定,向厂家或仓储部门下达订单,要求其按订单对货物行清点、核对、加工整理等。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上述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通知工厂按时生产: 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满足合同或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 八.装/刷口麦 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装形式其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般装标准:根据贸易通用的标准行装。 2、特殊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行货物装。 3、货物的装和口麦头(运输标志):应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证的规定。 九.砝码验货 1.在交货期前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 2.如果客户要自己或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计划部。 3.如果客户由三方验货公司或公正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 十.制备基本文件: 按照PO以及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制作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文件(应由业务跟单员制作,交给单证员)。 十.商检/报验: 办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凡列入商检机构规定的“种类表”中的商品以及根据证贸易合同规定由中商品检验局检验出证的商品,均需在报关前填写“检验申请书”申请商检.在货物备齐以后,就应向商检局申请检验,只有取得商检局发给的检验证书,海关才准放行,凡检验不的货物,律不准。 应注意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提供合同,发票等商检所需资料。而且要通知工厂将来产品的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应在发货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条。 十二.砝码租船订仓和配载 1.如果跟客户签订的合同是FOB CHINA条款,通常客户会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应尽早与货代,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口岸,船期等情况,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SHIPPING ORDER),通常在开船周前可拿到定仓纸。 2.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开船口岸等。经比较,选择格优惠,信誉好,船期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告给客户。开船前两周书面定仓,程序同上。 3.如果货物不够个柜,需走散货时,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拿到入仓纸时,还要了解截关时间,入仓报关要求等内容。 4.向运输公司定仓时,定要传真书面定仓纸,注明所定船期,柜型及数量,目的港等内容,以避免差错。 5.查看船期表,填写货物托运单。即可向货运代理办理委托订舱手续。 6.货运代理根据货主的具体要求按航线分类整理后,及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当船公司或其代理签出装货单,定舱工作即告完成,就意味着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已经缔结. 十三.投保 货物订妥舱位后,属卖方保险的,即可办理货物运输险的投保手续。在履行CIF合同时,卖方在装船之前,应按照买卖合同或证的规定及时办理投保手续。商品的投保般都是逐笔办理的,在投保时,应将货物名称、保额、运输路线、投保险别等列明。保险公司接受投保后,即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通常双方在签定《购货合同》中已事先约定运输保险的相关事项。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其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1)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 from Paricular Average-F.P.A)、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切险(All Risk-A.R.)三种。 (2)附加险别。附加险别有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两种类型。 十四.安排拖柜: 1.货物做好并验货通过后,委托拖车公司提柜,装柜。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 要给拖车以下资料:定仓确认书/放柜纸,船公司,定仓号,拖柜委托书,注明装柜时间,柜型及数量,装柜地址,报关行,及装船口岸等。如果有验货公司看装柜,要专门声明,不能晚到。并要求回传份上柜资料,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等 2.传真份装车资料给工厂,列明上柜时间、柜型、订仓号、订单号、车牌号以及司机。 3.要求工厂在货柜离开工厂后尽快传真份装货通知给业务部,列明货柜离厂时间、实际装货数量等,并记装箱号码和封条号码作为提单的资料。要求工厂装柜后定要记住上封条。 十五.砝码集中港区 洽妥船舶或舱位后,货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符合装船条件的货物发送到港区内的的仓库或货场,以便顺利装船作业。 当船舶到港,装货计划确定后,按照港区货通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托运人办妥集运手续,将货物及时运至港区集中,等待装船,做到批次清,件数清,标志清。要特别注意与港区,船公司以及有关的运输公司或铁路保持密切. 向港区集中时,应按照卸货港的先后和货物积载顺序发货,以便按先后次序装船。对宗货物,可港区提前发货。有船边现装条件的货物,也可按照装船时间将货物直送港区船边现装,以节省仓出仓手续和费用。对危险品、重件、冷冻货或鲜活商品、散油等需特殊运输工具、起重设备和舱位的,应事先安排好调运、接卸、装船作业。发货前要按票核对货物品名、数量、标记、配载船名、装货单号等项,做到单、货相符和船、货相符。要注意发货质量,发现有装破损或残损时,应由发货单位负责修理或调换。 十六.报检换单 十七.报关 货物集中港区后,发货单位必须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由发货单位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备妥货物报关单,连同装货单、发票、装箱单(或磅码单)、商检证、结汇核销单、货物合同副本及有关单证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官员检查单证和货物,确认单货相符和手续齐备后,即在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经海关查验放行的货物,方能开始装船。有四个环节: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般在拖柜同时就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合作报关行,委托做商检通关换单及报关。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船截关前)。委托报关时,应提供份装柜资料,内容括所装货物及数量,口岸,船公司,定仓号,柜号,船开截关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本公司的和等。 十八.交接 发货单位现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港口规章,及时与港方仓库、货场办妥交换手续,做好现场记录,划清船、港、货三方面的责任。
十九.装船 海关放行后,发货单位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装货单与港务部门和理货人员,查看现场货物并做好装船准备, 在装船前,理货员代表船方,收集经海关放行货物的装货单和收货单,经过整理后,按照积载图和舱单,负责点清货物,逐票分批接货装船。 港口装卸作业区负责装货,并按照安全积载的要求,做好货物在舱内的堆码、隔垫和加固等工作。 装船过程中,托运人委托的货运代理应有人在现场监装,随时掌握装船度并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装货完毕,理货组长要与船方副共同签署收货单,交与托运人。监装人员对级危险品、重件、贵重品、特种商品和驳船来货的船边接卸直装工作,要随时掌握情况,防止接卸和装船脱节。 二十.发装运通知 对合同规定需在装船时发出装船通知的,应及时发出,特别是由买方自办保险的。如因卖方延迟或没有发出装船通知的,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或没有投保而造成的损失的,卖方应承担责任。货物装船后,方应及时地向外方发出“装运通知”及相关证明,以便对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口报关和接货手续。 装运通知:般是要求在开船后几天之内, 通知客户发货的细节,装船通知的内容般有:订单号或合同号、证号、数量、总值、唛头、装件数、目的港代理人、船名、航次、预计开航日和预定到达日等。 二十.支付运费 船公司为正确核收运费,在货物集中港区仓库或库场后申请商检机构对其衡量。凡需预付运费的货物,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必须在收取运费后发给托运人运费预付的提单。如属到付运费货物,则在提单上注明运费到付,由船公司卸港代理在收货人提货前向收货人收取。 二十二.收单 即获得运输文件: 1.zui迟在开船后两天内,要将提单补料内容传真给船运公司或货运代理。补料要按L/C或客户的要求来做,并给出正确的货物数量,以及些特殊要求等,括要求船公司随同提单出的船证明等。 2.督促船公司尽快出提单样板及运费帐单。仔细核对样本无误后,向船公司书面确认提单内容。如果提单需客户确认的,要先传真提单样板给客户,得到确认后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 3.及时支付运杂费,付款后通知船公司及时取得提单等运输文件。支付运费应做登记。 装船完毕,由船长或副根据装货的实际情况签发副收据,将副签发的收货单交原发货单位,企业可以凭此单据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换取海运提单。 1.提单是商办理完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2.所签提单根据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般是三份。商留二份,办理退税等业务,份寄给口商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 3.行海运货物时,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须由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口商。) 二十三.制单结汇 交单指人(证的受益人)在证到期前和交单期限内向银行提交符合证条款规定的单据。这些单据经银行确认无误后,根据证规定的付汇条件,由银行办理结汇。 货物装运后,公司即应按照证的规定缮制和备妥各种单据,括汇票、发票、运输单据和保险单以及其它合同或证规定的所需结汇单证单据。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将各种单据和必要的凭证送交的银行办理要求付款、承兑或议付手续,并在收到货款后向银行行结汇。我结汇的办法有3种:收妥结汇、押汇和定期结汇。 (1)采用L/C收汇的,应在规定的交单时间内,备齐全部单证,并严格审单,确保没有错误,才交银行议付。 (2)采用T/T收汇的,在取得提单后马上传真提单给客人付款,确认收到余款后再将提单正本及其他文件寄给客人。 (3)如果T/T收汇的,要求收全款才能做柜的,要等收款后再安排拖柜。拿到提单后可立即寄正本提单给客户。 *由于电子化的高速发展,电汇(EGRAPHIC TRANSFER(T/T))、票汇(DEMAND DRAFT(D/D))、信汇(MAIL TRANDFER(M/T))等方式,现在汇款主要使用电汇方式 *在我业务中,使用议付证比较多。对于这种证的结汇办法,主要有三种:“收妥结汇”、“定期结汇”和“买单结汇”。 “收妥结汇”,又称“先收后结”,是指议付行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经审核确认与证条款的规定相符后,将单据寄给外付款行索汇,等付款行将外汇划给议付行后,议付行再按当日外汇牌结算成人民币交付给受益人。 “定期结汇”是指议付行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将单据寄给外银行索偿,并自交单日起事先规定期限内将货款外汇结算成人民币贷记受益人帐户或交付给受益人。 “买单结汇”,又称押汇或议付,是指议付行在审核单据后确认受益人所交单据符合证条款规定的情况下,按证的条款买入受益人的汇票和/或单据,按照票面金额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净数按议付日人民币市场汇折算成人民币,付给证的受益人。 二十四.业务登记: 每单业务在完成后要及时做登记,括 电脑登记及书面登记,便于以后查询,统计等。 二十五.文件存档: 所有的文件括PO、L/C和议付文件必须留存整套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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