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砝码校准操作规程 1. 目的:本SOP建立并规范电子分析天平内部校验规程,实验室使用的称量点称量的准确性。 2. 范围:本SOP适用于公司内用于质量控制的电子分析天平。 3. 职责:药分部 4. 校验项目及指标 
天平砝码备注:实际值=砝码标示值+修正值(每年需要按照砝码的校验证书行修订)。 4.2.校验规程 4.2.1.校正前准备 4.2.1.1.分析人员检查天平是否水平,否则要先调整至水平。 4.2.1.2.分析天平在开机稳定30分钟以后,在样品分析前,每天需要对天平行校验,并填写天平校验记录。 4.2.1.3.校验用标准砝码,应是由计量部门,每年需要行检定,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前应行检查。每年根据砝码检定后的实际值修订可接受范围。砝码应仔细保存,使用时必须使用软质的镊子夹取。 4.2.1.4.校验记录:建立天平校验记录, 台天平本使用记录。记录内容括校验日期、校验内容、校验结果、结论、校验人。 4.2.2.天平100g内砝码自校 4.2.2.1.按各个电子分析天平的操作要求操作,在操作规程中描述内部校验规程。 4.2.2.2.若校正时出现“ 99.999”;“99.9999”或“100.001” ;“100.0001”,则应重新校正,若显示与100.0000g比较过1mg (千分之天平)或0.1mg(十万分之天平)则停止使用。并与计量员计量部门处理。 4.2.3.天平外砝码校验 4.2.3.1.根据实验室质量控制常用的称量范围,选择10mg、100mg、1g、20g砝码行外校。 4.2.3.2.校验时砝码应按照从小到的顺序行称量校验。判断每个砝码的称量结果是否在可接受的指标范围之内,是否,填写天平校验记录,并由校验人签名。 4.2.3.3.每个外校用标准砝码的可接受范围,均在该标准砝码的有效期内使用,每年根据标准砝码校正的修订值行修订,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4.2.3.4.若校验结果出可接受范围,应再校正两次,若,则可使用;否则立即停止使用,并计量员处理。 4.2.4.校验周期 4.2.4.1.政府计量部门每年按电子天平家计量检定规程行检定。 4.2.4.2.天平的各使用部门,每天天平使用之前,对天平行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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