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砝码对检定标准器,新旧规程规定的差异 1.标准砝码等级:新规程规定:“检定用标准砝码的误差,应不 于秤相应秤量zui允许误差的1/3”。这符合家《质量计 量器具检定系统》的规定,也与现行硷码检定规程中规定的 砝码等级相适应。而在旧规程中规定:“秤的计量性能用四等 砝码行检定”,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部分计量检定部门 仍用原四等标准砝码检定秤,标准砝码的误差完满足新规程对标 准器的要求。 2.替代数量方面:新规程规定:“当被检定秤的zui秤量 于1t时。可使用其他恒定载荷来代替标准砝码,前提是至少 具备1t标准砝码或是50%zui秤量的标准砝码,两者应取其 者”;而旧规程在正文中仅规定:“检定时若标准砝码数量 不够用,可用替代法”,未规定替代量、而在刀615—1985 《固定式杠杆秤》附录中规定为于或等于1/5秤量。可见 新规程规定所用标准砝码,当不考虑重复性误差时为旧规程 的2.5倍以上。新规程还规定:满足下列条件:标准砝码可以 减少,而不是50%zui秤量。若重复性误差不于0.3e,可 减少至35%zui秤量;若重复性误差不于0.2e,可减少至 20%zui秤量”。这就是说只要重复性误差满足要求,也可只 用1/5zui秤量的标准砝码,这样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 性。 3.替代方法:在三十新规程中,都对使用替代物行 秤量测试方法、步骤做了具体现定(见JJG13—1997和 JJG14—19975.2、3.2条及JJG539—19975.2、4.3条)。旧 规程正文中元替代方法的规定,只在JJG15—1985附录中做了 简单规定,其他参照JJG15—1985。新规程规定的替代步骤 先是测试50%zui秤量重复性误差;其次根据此误差小和 前面的要求确定允许的替代量;zui后逐次替代测试至zui秤 量。旧规程则对重复性误差元要求,若替代过程重复性误差 ,则很难秤量较时秤的准确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