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砝码:GB/T 4167-2011 本标准规定了砝码的分类、计量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质量标称值为准确度等级为E1等级、E2等级、F1等级、F2等级、M1等级、M12等级、M2等级、M23等级、M3等级的砝码。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4167—1984《1~5等砝码》,与GB/T4167—1984相比较,主要修订的内容有: a) 本标准是采用法制计量组织OIML建议R111(2004)中砝码的准确度等级及其主要技术指标,并用折算质量表述砝码质量值; b) 标准名称改为《砝码》,以便适应OIML建议R111的要求,与产品分类相对应,并扩了本标准适用的范围; c) 增加砝码磁化率要求; d) 将原家工作基准砝码对应改为E1 等级砝码。 本标准由中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测试技术研究院、蓬莱市水玲砝码厂、常州市富月砝码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赛多利斯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四川省邛崃市四达计量工具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成都理工学、常熟市金羊砝码仪器有限公司、青岛市计量测试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党正、杨杰斌、于水玲、贺志敏。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王江、陈雪松、薛靓、曾波、陈世建、葛锐、刘思颂、徐涛、郑伯松。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4167—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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